对群众反映强烈、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彩虹一路-彩虹综合市场对面、东风路-东风路与朝阳一路路口、会展路-会展路中段、建设路-陕西科技大学东南门东、乐育北路与民生路路口、团结路-百脑汇门前东侧、渭阳西路-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7处路段,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通过智能违法电子抓拍设备,按照“先曝光警示、再依法处罚”的原则进行整治,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法守规,安全文明行车,依法依规停车,切勿在以上路段的行车道或设有禁令禁止指示标志的区域停靠车辆。
处罚标准:非机动车道停靠时间不得超过90秒,超时将被抓拍记录作为处罚凭证,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机动车道停靠超过90秒,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一、彩虹一路-彩虹综合市场对面
二、东风路-东风路与朝阳一路路口
三、会展路-会展路中段
四、建设路-陕西科技大学东南门东
五、乐育北路与民生路路口
六、团结路-百脑汇门前东路
七、渭阳西路-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咸阳交警温馨提示
为缓解一些老旧小区或停车泊位配比不足小区的居民停车困难,交警支队根据周边道路实际,设置了一些夜间临时停车区。但在此停车的驾驶人千万要注意:一要注意设置的停车区域和范围,二要注意允许的停放时间时限。超出停放区域或停放时限的也会被处罚,请文明行车、规范停车,共同营造良好道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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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勇 | 审核:徐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