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不少在外务工人员就会选择自驾车或搭载“顺风车”回家过年,迫切回家的心情就容易疲劳驾驶,将“安全”二字抛之脑后。殊不知车祸猛于虎,如果心怀侥幸疲劳驾驶,不仅给自己埋下祸根,也给他人带来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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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隆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得到了汉阴县人民法院的有罪判决,隆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附带民事赔偿。
2018年2月份,被告人隆某某驾驶车辆,搭载成员三人从浙江省某市出发准备回汉阴老家,回忆起事发经过,被告人隆某某说“一路上都是我在开”、“路上一共用了30多个小时”、“车辆开到事故地点时,我因长时间开车有些疲劳,眼睛合上就打了一个盹,合上眼睛大概有10秒左右,结果就出事了”。
因连续疲劳驾驶,隆某某驾驶的车辆失控,与高速公路中央护栏发生碰撞后起火,最终导致成员一人死亡其他三人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隆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隆某某因连续疲劳驾驶,注意力不集中,对前方道路观察不周,险情发生时未采取措施造成车辆失控与高速公路中央护栏发生碰撞后车辆起火,导致一人死亡三人受伤,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院提起公诉,汉阴县人民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
▍消息来源:汉阴县人民检察院